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动态 / 司法
淮北市司法局扎实做好当前我市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帮扶工作 确保“十九大” 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浏览次数:2018作者: 刘泽超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6-30

为切实加强我市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日常管理、帮扶等关键节点工作,预防和减少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十九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一、搞好排查活动,全面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措施。结合年初全市开展的刑满释放人员“清网”及排查走访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继续做好对2012年回归社会刑满释放人员未衔接人员的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摸清未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掌握现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在排查的同时,录入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现住所地、罪错性质、职业技能、释放时间等信息。在排查的基础上落实帮教措施,各司法所应组织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逐一进行走访,落实帮教人和监督人,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帮教。对有特殊困难的安帮对象要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其回归社会的信心;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要及时提醒教育并落实帮教监督措施,使之始终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防止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尤其要掌握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时时跟踪帮教,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强衔接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期满释放后的衔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脱管失控与重新违法犯罪。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协调配合,全力参与各项综合整治,加强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监控。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要做到“报到、登记、建档”等手续齐全、程序规范。落实对人户分离刑满释放人员的“双列管”制度,落实对脱管失控刑满释放人员的协查通报制度,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对象要建立信息齐全的个人档案,做到“六清楚”,即:家庭生活清楚、收入来源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家中大事清楚、帮教责任清楚、安置就业清楚。必要时要协调公安派出所参与,联合走访、谈心,提高工作效果。

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扶工作。围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帮教特殊人群,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依法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本地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开发符合本地实际的适宜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的项目和内容,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协助社会纽织参与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加强与民盟工作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落实,每季度开展1至2次“阳光关爱”、“创业扶助”、“送岗进监”、“黄丝带”等帮教项目活动。

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和远程帮教系统会见应用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困扶助,努力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和生活安置方面的困难。继续推进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积极发展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安置帮教作用。加强安置基地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运转有序。积极宣传远程帮教视频会见申请程序和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注重会见系统应用培训,加强与监狱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对接,不断提高远程帮教视频会见成功率、帮教率和“惠民”工程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