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34作者: 祁兢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6-30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要求,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烈山区民政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突出“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民政。
强化领导责任,压实责任清单。坚持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制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强化局党组的主体和监督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整体素质。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重点把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和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与坚定性。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大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抵抗腐败能力;充分运用省、市、区通报的典型案件,开展“以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以案释纪大会,努力营造全局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强化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始终把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烈山区民政局主要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不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安排低保、优抚、临时救济等各类民政政策的落实,坚持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民政资金管理规范有序;结合当前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对全区低保审定进行跟踪检查,时刻在“做”上出实效,充分发挥政府兜底职能,关注贫困群众生计,真正让“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更好服务基层、服务困难群众。
强化作风督查,促进督查常态化。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作风效能监察,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扯袖子”,抓“小节”,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利益问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把着力点聚焦在平时,紧盯日常的纪律作风检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在“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中开展精准扶贫等活动,深入基层,入户帮扶,改善干群关系,收集服务群众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并及时予以查处,使全体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不敢腐、不想腐,遵纪守法,按程序办事,着力打造阳光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