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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法院与烈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双拥共建协议
浏览次数:1196作者: 孙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07-07

烈山区法院与烈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双拥共建协议.JPG

 

为进一步加强警民关系,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共享,7月6日下午,烈山区法院与烈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双拥共建协议,促进双拥共建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双拥共建的良好局面。

烈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该院签订共建协议。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蒋涛院长表示,部队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值得法院大力学习。区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一直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对该类案件由资历深、经验足、政治素养强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区法院今后将本着军民一家的精神,继续为部队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并希望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协作交流,并肩同行,携手共进,共同开创军民合作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