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48作者: 孔令和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0 |
近年来烈山区民政局为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兜底线”的作用,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淮北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在全区范围深入推进临时救助工作开展,实现了临时救助发现更早、范围更广、程序更简、标准更高、机制更顺五项突破的全新格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并下发了《烈山区困难群众干部走访制度》,依托镇、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熟悉民情的特点,实行干部定期走访排查制度,通过走访,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对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二是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取消了临时救助的户籍限制,凡在辖区内长期居住和生活且取得居住证的非烈山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遭遇到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让身在异乡的困难家庭、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三是受理程序进一步简化。依托镇、街道办事处“一站式”服务大厅受理、办理、转介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真正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和办理部门不推诿、不扯皮、不断层、不空位、不缺位。
四是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一事一议,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困境,提高了救助标准,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帮扶的作用。
五是审批机制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批流程中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于不符合救助政策,不予批准的申请,我们以书面形式对申请人进行告知,保证临时救助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今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通过大力开展各种政策宣传活动,将临时救助政策深入群众,畅通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及早发现、尽早救助;为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撑起了一把安全伞,帮助他们树立应对困难的信念。2017年以来共救助206户家庭,发放救助金55余万元,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托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