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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四个强化”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民服务水平
浏览次数:860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7-20

今年以来,烈山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律援助的各项政策,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强化各项服务手段,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民服务水平,截至7月17日,该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件,占全年任务量的68.96%,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政策宣传,增强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该区利用3·8妇女节、3·15、6·1儿童节,以及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江淮普法行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在社会的知晓率。

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该区加强法援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行社会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社会律师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提升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

强化便民服务,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该区积极落实省、市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提高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开展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零距离”,提升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该区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定期开展案件旁听、回访、跟踪评查,将案件质量、卷宗归档情况与办案补贴发放挂钩,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