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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甘做困难群众“保护伞”
浏览次数:846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7-31

2017年,烈山区司法局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面,专门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6件,接待群众咨询900余人次,受援人群主要是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为困难群众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该局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在法院、人武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筹备在民政局、人社局设立工作站;该局依托镇办法律援助服务站、村居工作室就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设置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实行法律援助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构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协同推进制度、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多次组织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3月15日,在烈山好又多超市门口开展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传活动;六一前夕,在烈山职高、宋疃王楼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宣传,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

完善社会律师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2名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健全案件质量跟踪制度。组织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中和案后集中电话回访,确保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