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45作者: 解云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8-01 |
近日,任圩司法所成功解矫了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自2016年8月2日接受社区矫正以来,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制度,表现较好,现矫正期满,我所严格按照“四步走”落实解矫程序,对其解除社区矫正。
第一步常念解矫前教育“紧箍咒”。在服刑期满一个半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再就业政策教育,了解其实际工作、生活、思想情况以及解矫后的想法和打算,并指明解矫后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劝诫其重新开始。
第二步考察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在服刑期满前一个月,通过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干部、周围邻居、家人等,了解其日常表现、家庭邻里关系、居委会意见等,判断其矫正效果、为以后确定帮教类型、制定帮扶计划奠基础。
第三步及时办理解矫相关手续。对符合解矫条件的,在矫正期满当天,按照有关规定、分布有序地办理解矫相关手续。将每一名解矫人员的卷宗档案整理、查漏补缺,进行解矫宣告仪式,同时向上级机关报送。
第四步做好安置帮教对接工作。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成立帮教小组,告知其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定期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其生活、工作现状,并提醒要遵纪守法,严防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