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烈山区
烈山区“狠下功、出重拳”,助推法律援助 民生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逾八成
浏览次数:887作者: 张金金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8-01

今年以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狠下功,出重拳,使得全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7件,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1.6%,其中民事案件216件,刑事案件79件,行政案件2件。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今年以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利用《南湖法治》、《民生热线》等专题栏目,采用公益宣传、新闻宣传、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常年宣传。同时,在全区各乡镇及主要路口统一制作法律援助公示牌,让社会各界了解法律援助的方式、程序、范围等内容,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另外,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校园”、“进乡村”、“进机关”等活动,针对人群类别,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为了实时解答群众咨询,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选派专职律师在服务大厅值班,实现法律宣传教育与依法疏导援助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烈山区共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项宣传37余次。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规范化运作。今年以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上,让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质量与年度注册年检相挂钩,让社会律师的办案质量与案件补贴发放相挂钩,并将社会律师的具体办案情况及时反馈给市公律科,以此来督促办案人员,严格规范案件接收、办理、结案程序,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做到各个环节“无缝对接”、有据可查。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与公检法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听庭、回访制度,积极探索优秀案件评选方案,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是提高贯彻执行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烈山区法援中心贯彻落实“社会政策要兜底”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各项业务工作都由专人负责,让工作完成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相挂钩,切实把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克服松懈情绪,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