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84作者: 曹菊菊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石台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8-07 |
近日,石台司法所新入矫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带着法院的判决书到所办理入矫手续,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据孙某回忆事发现场,因倒车问题,朋友与被害人发生口角,然后双方相互殴打起来,为了哥们义气,自己也参与到打斗中,最后致使被害人鼻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孙某忏悔道:事发时若能够用理性的态度,正确的方式来定纷止争,不至于落到今天的此情此景。现在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仅要让被害人忍受皮肉之苦,自己也要承担了较重的经济赔偿,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给他人、家人、自己均带来不良影响。
面对哥们义气,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用法律和道德做为行动圭臬,三思而后行。因为任何时候,“彼此灼伤,以毒攻毒”的方式都不是消解分歧,化解矛盾的良策,反而像是放大镜一样,将事态扩大化、变态化。在碰撞冲突面前,我们不防多一些彼此尊重与宽容,感同身受的换位思考,少一些一言不合,以及不合后的简单粗暴,只有这样方能让弥漫社会的戾气、火气转化为弥合差异的和气,弥足珍贵的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