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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圩司法所:“四个重视”着力提升审前调查评估工作
浏览次数:864作者: 解云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8-11

8月9日,任圩司法所受相山区司法局指派、烈山区法院委托,对辖区内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居民贾某某进行审前社区矫正可行性调查评估工作。任圩司法所延续以往“四个重视”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给被告人正确量刑提供重要依据。

一、重视宣传引导、打消顾虑。在调查评估工作中,需要对评估对象的邻居、亲朋等进行调查,但往往会有人心存顾虑,不敢实话实说,使得调查评估缺乏真实性。这就需要我们在调查前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各方面了解并支持社区矫正与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明确依法作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确保调查评估工作真实有效。

二、重视调查过程严格、客观。安排两人以上工作人员深入被调查对象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展走访,与当事人、社区干部、被调查对象亲朋好友及邻居等进行面对面交谈、询问,获取相关资料、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严禁假调查、假评估,形成客观的调查笔录。

三、重视调查内容细致、全面。在走访调查中,细致并全面地了解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条件、经济状况、犯罪前后表现、认罪态度、社区居委会对当事人的监管意见等,着重调查犯罪成因、监管条件,为形成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奠定基础。

四、重视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在形成调查报告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依法公平公正,全面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确保调查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