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34作者: 杨文文、赵云 信息来源: 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7-08-31 |
8月30日中午11点左右,天空飘着小雨,濉溪县孙疃派出所内,办事群众渐渐散去,所里变得安静起来,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值班民警迅速赶到门口,却只发现了一个孤零零小推车,推车里竟有一婴儿正放声哭喊着。
面对这种场景,民警赵云磊迅速抱起孩子,生硬的哄着他,四下搜寻孩子父母的行迹最终无果,这时,当民警打算先抱回所里时,值班室电话却响了起来:“我是门口那个孩子的母亲,我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了,你们派出所帮我养吧。”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派出所民警在多次回拨女子电话后,电话那端终于接通了,民警对孩子的母亲宣传了遗弃孩子的相关法律政策,并且告诉女子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可以反映出来,派出所会帮助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孩子母亲终于把隐情说了出来:原来8月30日早上,该女子和丈夫因为家庭琐事大吵了一架,女子一赌气就要把孩子扔了,自己再离家出走。想来想去又不放心把孩子扔在别的地方,就选择扔在了派出所。通过民警的劝说,女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折回派出所把孩子带走。
警方温馨提醒:夫妻生气孩子是无辜的,切莫把孩子当儿戏,随意扔掉。因为你的一念之间就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