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33作者: 张杰 信息来源: 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7-09-08 |
9月6日的一大早,在刘桥镇做建材生意的吕某,路过菜市街路口看到城管在执法,平时因在店门口营业屡被城管劝离,对城管心生不满,便随手用手机拍了视频,回到店里的吕某,看到城管执法车在街上巡查,便又拍了视频传到他自己注册的社交软件“快手”上并在评论中辱骂城管是“日本人揍的,日城管十八代祖宗”等,“快手”的传播速度之快,是吕某料想不到的,短短的一个小时播放量竟达1万多条,正在街道上执法的城管队员小李和小种打开手机看到了吕某在“快手”发布的视频及跟帖评论,就去店里找吕某,吕某已不在店里,吕某的妻子知道情况后,打电话给丈夫吕某,让其立即删除视频。
随后城管队员小李和小种来对濉溪县公安局刘桥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固定网络证据,并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吕某于9月7日上午到案,经询问吕某对用自己手机在“快手”软件上发布辱骂城管视频一事供认不讳,并对因此事给城管执法队员带来的伤害和负面影响深感内疚,恨自己一时手快,但为时已晚。
濉溪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吕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法给予吕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大家:近年来,类似案例屡见报端,而一些违法违规者把微信、QQ等社交软件当作自己谩骂执法者的平台。“骂警察要被抓,骂城管就该没事”不知其侥幸的逻辑何在?该事件再次警示,在要求执法者依法执法的同时,也别忘了自己要做到依法守法。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