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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余跃武院长批示肯定濉溪县法院 五项举措推动解决“送达难”
浏览次数:1375作者: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市法院发布时间:2017-09-15

 

为进一步畅通送达渠道,不断提升送达实效,努力破解 “送达难”问题,近日,濉溪县法院出台《法律文书送达规定(试行)》和《法律文书送达实施细则(试行)》,创新工作举措,规范送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予以批示肯定:“濉溪县法院就法律文书送达作出了一些新规定,缓解目前法院送达难的问题,对于送达的新的做法,中院各业务庭应予支持。”

一是源头把关,抓好立案信息确认。利用立案登记先机,统一材料审核标准,加强当事人信息确认,完善立案信息。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单位地址以及相关线索等信息,核查真实性,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送达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推行“送达责任制”。结合案件办理程序,明确立案庭及业务庭(局)的送达工作职责,划定案件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签署、各类法律文书送达流程、送达材料的接收、管理等工作职责范围,细化分解岗位责任,提升送达工作效率。

三是拓宽渠道,丰富创新送达载体。在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传统送达方式的基础上,通过设立电子送达平台,采用录音通话、微信、腾讯QQ、微博等信息化方式,创新开展电子送达,提升送达效率。同时,加强和规范电子送达过程的记录备案工作,确保送达程序有据可查。

四是信息共享,推进关联案件送达。受送达人送达地址不明的,利用案件管理系统及执行案件系统的关联案件查询功能,调取受送达人最近一年的有效送达信息,将关联案件的地址确认信息用作该案的送达地址,推进送达工作开展。五是送达外包,减轻法院送达压力。充分利用外包公司熟悉辖区地理环境的优势,采用送达服务社会化购买的方式,将法院部分送达工作委托外包公司代为完成,使法院自身送达力量与外部送达力量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促进送达工作顺利开展,缓解“送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