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濉溪县
酒后开车打电话,危险驾驶被拘役
浏览次数:1019作者: 李锋博   信息来源: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09-27

 

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如今还要加上一条,开车不要接打电话。淮北市烈山区某村村民张某酒后开车,还接听电话,追尾发生交通事故。濉溪县检察院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至法院,8月25日,法院以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7年6月5日21时许,张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濉溪县淮海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香舍黎饭店门前路段处,因接听电话与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经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对张某抽取血液并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检测,张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4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应从重处罚。张某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张某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驾驶员朋友们,随着醉驾入刑,驾驶员朋友们已经知道酒后不开车,但除了酒后不能开车,同样也不能在开车时接打电话、玩手机、抽烟等。驾驶员朋友们也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喝酒后开车不一定能够被查获,酒后开车增加了驾驶风险,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