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800作者: 文/段密 图/孙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10-12 |
近日,烈山区法院审管办主任周继红同志经基层群众推荐,区评委会审定,被授予2017年“烈山好人”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法官,她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慎重对待承办的每一件案件,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她关心关注社会热点,积极撰写建议议案,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她在法院战线已打拼22个年头,她就是淮北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烈山区第九届政协常委、烈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周继红。
作为烈山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的业务骨干,多年来周继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办理了很多疑难复杂、矛盾尖锐、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案件质量好,审判效率高,无一件案件矛盾激化。任审管办主任以来,烈山区法院的案件质量和司法绩效进入全市法院前列。数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荣立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获首届淮北市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司法理论的学习,所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被评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撰写的裁判文书在全市法院评比中获得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撰写的案例分别入选淮北审判、安徽法院案例选、安徽法院案例参考。近日在烈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的“烈山好人”评选活动中,周继红同志更是荣获2017年“烈山敬业奉献好人”荣誉称号。
她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用智慧、青春和汗水践行“三严三实”,践行法官楷模邹碧华“心中有党心中有民”的精神。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审判员,案件量大,类型多,能够接触到众多基层群众。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周继红时刻不忘自己人大代表和政协常委的身份和职责。在案件的送达、调查取证、巡回审理过程中,深入基层群众,不仅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也注意听取、收集和整理。周继红同志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她无限热爱的司法事业当中,她将满腔的深情投入到她无限爱戴的人们群众之中。周继红同志这种不为名利埋头苦干的可贵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行为,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诠释了良好的人格素质和对事业的无比忠诚,诠释了一名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干部的赤子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