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相山区
帮人售赃车 “好心”也犯罪
浏览次数:1037作者: 张毛敏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10-19

 

近日,东山司法所新接收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崔玲(化名)。入矫后,司法所干警按照监管规定对其进行入矫谈话,不料她委屈地说到,“怎么也没想到,由于自己“好心”帮朋友卖车,结果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司法所干警通过查阅法律文书和心理交谈了解到,2016年夏,崔玲受好友邀请打牌,认识了惯偷犯丁峰(化名),丁峰谎称自己是做电动车生意的,专门倒腾二手电动车,让崔玲帮忙问问身边的亲戚朋友有没有需要买二手电动车的。出于热心,崔玲先后为丁峰介绍了四位买家,都是崔玲的亲友、街邻。案发后,崔玲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相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司法所干警对崔玲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她积极认罪悔罪,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并告知她“即使初衷是善意的,但只要其行为构成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社区矫正人员崔玲后悔莫及,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触犯法律的“好心”事,在今后的社区矫正中,一定认罪伏法,服从监管,积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