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12作者: 孙淑贞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10-24 |
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任圩街道司法所,立足工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强化“五民意识”,甘当矛盾纠纷“灭火器”。任圩街道司法所始终以“知民情、化民怨、解民忧、正民风、谋民利”为己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将矛盾纠纷浇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牢记“五大任务”,明确责任职责。“五大任务”及排查、化解、宣传、回访、上报。首先,司法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有关动态,发现问题倾向,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疏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街道领导汇报。其次,通过调解工作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预防纠纷再次发生。最后,对于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协议满意程度及协议履行情况,防止矛盾纠纷反弹。
三是树立“五心标准”,提升服务形象。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始终保持“五心标准”,即:热心接待、耐心倾听、专心记录、细心疏导、公心对待,打开当事人心扉,找出矛盾症结及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
四是坚持“五项原则”,保证调解质量。贯彻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在充分认识自身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平等自愿地解决纠纷。坚持合法合理原则,确保调解程序、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尊重当事人选择诉讼的权利,对于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