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24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10 |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省市区委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托民生、兜底线”的原则,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职能,积极做好困难群众的脱贫兜底工作。
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的“二线合一”。今年农村低保标准从去年的3150元提高到4020元,超过了我省贫困线标准,实现了低保与扶贫的“二线合一”,农村低保人员全部实现脱贫。
落实社会救助兜底政策。为把兜底工作做好做实,区民政局多次召开镇办民政办主任会议,对落实社会救助兜底政策进行安排。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纳入低保范围,要充分发挥干部走访制度优势,通过走访,主动发现,主动施策,主动救助。对符合低保政策的扶贫对象及因重病重残家庭申请低保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核,快速审批。目前我区共有395名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获得了低保兜底,占扶贫总人数的40.7%。
建立农村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特困群众的基本需求。五保供养标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2017年我区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从上年的2400元提高到不低于4200元,集中供养由上年的5400元提高到按星级评定确定供养标准,最高可达每人每年不低于7200元。超过了贫困线,农村五保全部得到脱贫。
建立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健康“351”为补充的扶贫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由过去的19家增加到今年的25家,使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更加便捷。增加因意外事故、大灾大难、突发性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设立健康“351”兜底专项资金40万元,积极与市农合办协调联系,及时兑现并拨付扶贫对象的兜底资金。同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全额代缴参合参保资金199.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