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28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12-12 |
2017年,烈山区司法局立足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健全各项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面,专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并不断完善各项服务功能,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4件,接待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超额完成省、市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烈山区司法局利用各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司法局利用扶贫走访、春节慰问等机会,积极向困难户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开展法律扶贫工作;3月15日,在烈山好又多超市门口开展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传活动;六一前夕,在烈山职高、宋疃王楼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进校园活动。司法局还利用江淮普法行、12·4宣传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提高了法律援助政策的知晓率。
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为今年5月份,司法局和区法院联合制定了《民事诉讼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协同推进的工作意见(试行)》;6月份,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和烈山分局联合制定了《烈山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8月10-11日,司法局举办了烈山区2017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业务培训班,区直各法律援助工作站、镇(办)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工作室、各律师事务所及司法局全体人员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司法局还利用案例讨论、检查指导、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知识水平。
建立社会律师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2名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承接 12348”咨询热线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春节前,司法局组织律师到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立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司法局不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庭审进行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中和案后集中电话回访,监督办案人员履责情况,确保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