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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不忌口” 灵棚也盗走
浏览次数:973作者: 李锋博   信息来源: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12-25

 

濉溪县某村村民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郜某家门口,看到放在该处的灵棚即打起了偷走的念头,于是将该灵棚放在三轮车内盗回家。濉溪县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起诉至法院,12月14日,法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8月22日晚,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至濉溪县孙疃镇郜某家门口,将打包好的灵棚放在自己三轮车上拉走,经鉴定该被盗灵棚价值人民币3600元。案发当天郜某家人去世办丧事,丧事结束后,任某就将灵棚打包好准备拉走,任某认为灵棚放在家里是不吉利的,于是将打包好的灵棚放在了路边,谁知当晚即丢失。通过监控录像发现是一名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拿走,于是就报了警。

王某于案发次日将所盗灵棚主动退至公安机关,归案后称,自己看到打包好的灵棚,当时就鬼迷心窍了,以为是别人不要的,就捡拾走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犯罪时已满七十周岁,系老年人犯罪,酌情从轻处罚;主动退赃,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捡拾他人东西必须是他人丢弃不要的,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小便宜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还要提醒大家,年关将至,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莫遗忘和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