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55作者: 申力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12-27 |
一年来,东办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行政职能作用,围绕东街道办事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一、棚改工作:棚改工作启动前后,发挥法治宣传的优势,协助街道征收办做好棚改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宣传,并指导社区摸排可能产生纠纷的矛盾隐患,对已经出现的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优势,发动社区比较有威望的年长者参与调解。对于棚改工作中群众的法律咨询,做好接待与解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登记造册为其维权,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诉讼优势,当好街道的参谋助手,落实裁执分离,帮助街道准备相关材料,在发生行政诉讼后,参与诉讼,准备应诉材料,代理应诉,配合律师调查。
二、信访工作: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对有上访苗头的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和思路供街道参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涉法问题,把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民事纠纷。接待上访群众并给予法律答疑,对于生效判决申请再审给与法律咨询和引导。
三、经济社会发展:街道签订合同前提供法律意见,修改不妥和存在漏洞的合同条款,尽量避免纠纷。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卷宗,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民事调解卷宗,提升矛盾化解业务水平。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日常法宣活动,协同街道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在社区换届的筹备、组织过程中,通过对《宪法》、《选举法》等法律讲解,宣讲社区换届选举目的、流程、候选人资格、当选条件等具体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惑、明确权利义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卷宗,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民事调解卷宗,提升矛盾化解业务水平。在特殊人群管理中,承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日常监管工作,在册人员均在管控中,无脱、漏管现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供法律咨询。给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