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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合力化解执行难案
浏览次数:1016作者: 屈曙光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12-29

 

 

2011年4月,朱某某因使用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发生急性重度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导致朱某某中度智力缺损、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构成五级伤残,事故还造成另一人死亡,家庭陷入困境。朱某某于2012年、2015年两次提起诉讼,烈山法院先后判决电器公司支付朱某某赔偿款46万余元。朱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穷尽常规执行举措,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未果。

面对朱某某发生的惨痛悲剧,考虑到其家庭因治疗背负的沉重债务及需履行对同一事故死者赔偿的巨大经济压力,烈山法院当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异地法院,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合力破解该案执行难题。一是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沟通汇报全面及时。因案件时间跨度大、区域跨度广、社会关注度高,能否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关系到地方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对法院执行工作也是重大考验。朱某某申请执行一案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仲伟亲自挂帅,近年来值班院领导接待朱某某家人来访50余次,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本案执行问题,并及时全面地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通报工作进展。二是研判突破多措并举,全力提高执行质效。仲伟局长第一时间签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奔赴佛山查询电器公司资产,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次召集执行局全体人员,广泛听取意见,对案件难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出突破措施,倒排执结期限。努力调解,促成朱某某与电器公司达成一次性支付60000元的初步和解协议,极大地推进了执行进度。三是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介入化解矛盾纠纷。区委区政府依法介入,定期了解朱某某身体恢复状况,动态掌握朱某某家庭经济情况,启动矛盾纠纷合作联动机制,主动化解,措施到位。近日,由烈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明星带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一行前往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协调朱某某与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公司产品责任执行一案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四是积极争取救助资金,帮扶政策密切衔接。政法委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及时拨付了区法院申请的朱某某案1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并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给民政部门,将朱某某家庭纳入了农村低保,党委政府通过探索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合作新模式,实现救助政策的密切衔接,有效解决特殊群体的生活难题。五是两地法院互助联动,执行彰显同城效应。顺德法院在接受烈山法院对顺德区某电器公司进行强制执行的委托后,通过跨省执行案件联动协作机制,对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和执行,及时就委托事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联络与磋商,提高异地执行效率,有效缓解“执行难”。顺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选才等同志在全面了解朱某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后,还表示一定会接下司法救助的接力棒,尽最大能力给予司法救助支持,与烈山法院一起切实解决朱某某一家燃眉之急,重燃其对美好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