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39作者: 耿莉华 信息来源: 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01-04 |
2017年以来,县司法局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理清思路、细化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我局将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督导,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确保落实好节约资源能源的各项要求。同时,将节能降耗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了仔细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股室,目前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股室协调配合、专人负责统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二、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切实从思想上树立节能意识
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增强了节能降耗意识,牢固树立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意识,摒弃了节约资源“事不关已”和“花公家钱不心疼”的错误观念,逐步养成了事事、处处节能的好习惯。
三、多措并举 ,切实做好办公节能降耗工作
一是节约用水用电。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养成人走灯灭的好习惯。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度。二是节约公车用油。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提倡近距离办事步行前往,在公务活动中,提倡集中乘车,科学调度。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制度,实行定点加油、统一管理;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车辆集中停放,节假日实行封闭管理;实行用车申报制度,杜绝公车私用。三是节约办公用纸。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实行无纸化办公,初始文件尽量使用电子文档传阅,文件资料原则上双面打印。四是节约经费。倡导使用节能产品,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