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12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18-01-22 |
1月10日-11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最高法院、省高院和中院党组相关工作部署安排,解读省高院《关于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会前,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对在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院领导牵头挂帅,各部门协同配合;对涉民生案件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件件落实到人;充分利用信息化查控系统,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集中执结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
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齐敦全局长对集中执行行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科学调度,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二细化部署安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因案施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到人。三是强化执行震慑,综合运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加大失信惩戒,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四是落实司法救助,完善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做好宣传引导,利用执法记录仪固定影像资料,对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