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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司法所举办社区服刑人员集体座谈会
浏览次数:861作者: 李鑫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01-23

 1.19“案情重现,悔过自新,遵纪守法”烈山司法所举办社区服刑人员集体座谈会.JPG

为进一步加深社区服刑人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增强服刑意识,早日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1月19日上午,烈山司法所召集辖区在册的30名社区服刑人员召开“案情重现,悔过自新,遵纪守法”主题交流座谈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烈山区法院刑庭法官、烈山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烈山派出所民警、烈山司法所全体干警。烈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司法所所长蔡礼顺首先介绍了举办此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和座谈内容,从现有服刑人员中选取5起典型案例,让社区服刑人员围绕“案情重现,悔过自新,遵纪守法”主题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回顾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及悔过表现。烈山派出所教导员周峰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角度,阐述了案件的办理过程,以案释法,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治安管理处罚与刑事犯罪的区别,加深其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韩光波从审查起诉的角度,分析了案件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做出提起公诉决定的原因。烈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郭保祥根据每位社区服刑人员所犯罪行,触犯的法律法规及最终判决的依据和结果予以了明确解释,让社区服刑人员深刻了解自己所犯罪行的法律依据,充分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烈山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犯罪行为的心理成因及矫正的心理疏导,帮助其恢复心理平衡,重塑生活信心。

最后,烈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宾向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有敬畏法律意识,不要再因不懂法、不知法以及存在侥幸心理而再犯错;二要有控制行为底线意识,控制好自己的行为;三要有自新意识,积极面对生活,走出犯罪阴影;四要有作为意识,对家庭、社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五要有重塑自我意识,重树美好生活的规划,更好的融入社会。

本次座谈会既是一场警示教育会,又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打破了以往单一的授课形式,采用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是一次创新的学习教育形式。社区服刑人员在听到干警们提及家人在自己犯罪后,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倾其所有弥补自己的过错时,热泪盈眶。纷纷表示一定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自由机会,怀着感恩的心,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改过自新,肩负起对家庭、社会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