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49作者: 孟捍文 任晓东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18-02-09 |
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约24亿余元的集资诈骗案。
淮北市检察院起诉称,2008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孙某某以开办公司、工程招投标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资金用途,采取借条、借款协议等方式,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多次向杨某某、庄某某、徐某某、张某某等人或通过王某某、张某某、徐某某等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被告人孙某某还单独或伙同王某某、丁某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或受让淮北市意亿商贸有限公司、安徽乾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乾瑞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中晟国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七八家公司,并在合肥、芜湖、铜陵等地设立分公司,在淮北市分设两个营业部。通过投资入股、委托理财、借款协议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孙某某、杨某某、张某某、梁某某、夏某某等人非法集资,共计24亿余元,该资金除极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外,绝大部分被孙某某用于还款付息、个人及家庭消费等,给他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方式,向他人非法集资,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并将所集资项用于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汽车、个人消费及家庭开支等,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目前,该案件正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