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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四个保障到位,确保健康脱贫“351”政策有效实施
浏览次数:724作者: 李小娜 侯思雨   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02-28

 

 

2017年来,我区健康脱贫“351”工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力地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医疗权益。我区先后出台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全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等一系列文件及保障措施,工作中坚持四个保障到位,确保健康脱贫政策有效实施。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区委区政府把健康脱贫“351”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区政府于年初与各职能单位、乡镇签订了《2017年度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分管副区长按月调度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进度,提升质量。

二是实行财政兜底,资金保障到位。健康脱贫资金实行政府兜底,在省市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由区财政兜底。我区严格按照《相山区2017年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兜底保障责任,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实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机构垫付医保费用定期结算。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三是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按照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相山区2017年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等三个健康脱贫配套系列文件,完善了健康脱贫351制度,为健康脱贫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是明确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我区高度重视健康脱贫兜底工作的实施,成立了健康脱贫兜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保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了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责定时定人,统筹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