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66作者: 解云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3-05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任圩司法所发挥司法职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展现新气象,开拓新一年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一是树牢“稳定意识”,创新调解工作思路。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2017年以来,任圩街道在所辖11个社区均建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设立矛盾排查机制,做到排查在前、调处在前,将矛盾纠纷扼杀在摇篮中。并建立联动机制,将司法所与综治、信访、派出所等部门协调配合起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二是树牢“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教育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司法所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了大普法的思想。一是联合计生、卫生、信访、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共同普法。二是抓住各种节日、重大事件等进行普法宣传。三是将普法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与时政相结合。
三是树牢“管控意识”,提高社区矫正业务水平。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司法所牢固树立管控意识,创新矫正管理方式,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抓好这区矫正对象衔接环节,严把“接收关”。二是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环节,严把“矫正关”。三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环节,严把“创新关”。
四是树牢“民生意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是实现司法公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措施,我们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创新法援工作方式,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一是上门提供法援服务。针对弱势群体,如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是落实便民利民举措。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