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42 信息来源: 相南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3-09 |
2018年3月7日下午,相南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西城社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以讲座的形式进行,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妇女30多人聆听了讲座。
本次讲座主要讲述妇女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依法保护,在日常生活中明晰自身有哪些特殊权益,如何防止自身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等内容。讲座首先从《刑法》规定的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及《反家庭暴力法》新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讲起,当妇女人身受到伤害时要及时报警,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用公权力打击不法侵害。其次,讲座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女性职工用工方面的特殊规定,来保护女性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再次,从《婚姻法》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规定,来体现社会对妇女的关怀。最后,从2018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向参加讲座的妇女指出,根据“共签共担”原则,一定要慎用自己的签名。
本次讲座通过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事进行讲解,听者易于接受,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升了妇女维权的法律意识,讲座后还进行了法律咨询活动。
(相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