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053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
烈山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从责任意识、制度保障、安全防范、生活水平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坚持督查检查,实行责任清单,推行执纪问责,使敬老院的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敬老院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从宣传教育、安全防范着手,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安全责任。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24小时值班、出入登记、夜间查房等制度,及时发现和化解院民矛盾。
三是加强安全防范。定期检查敬老院房屋状况、用电线路及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预防冬季烤火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四是坚持饮食卫生标准。严格食物购置、存放、加工等环节卫生标准;不定期对敬老院伙食质量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坚持食品48小时留样,对食堂、寝室、厕所等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五是加强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按入院五保人员数的比例为全区6家公办敬老院聘用了20名服务人员,对失能无保人员按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切实提高敬老院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