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559作者: 徐敬操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
淮北市司法局通过“五抓五建”,努力打造法律援助“暖心工程”,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普通老百姓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的红利,切实维护好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获得感。
一、抓建设,建场所,为法律援助打造便民窗口。便民窗口,为群众之需而建,它同样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规范化创建办公场所“临街一层”的要求,2015年,淮北市司法局将市法律援助中心搬迁到人流量大、地理位置显著、群众方便申请的淮海中路,新的办公场所公共交通便利,地理标志明显,功能区域划分合理,建筑面积达到了200平方米,设立登记咨询台,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实行挂牌上岗、亮牌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方便了群众,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效率。
二、抓队伍,建机制,为法律援助提供人才保障。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就需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援助队伍。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2人,其中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5人,法律援助律师2名。为更好的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市司法局安排16家市直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工作,同时在律师队伍中树立典型,弘扬社会主旋律,涌现出安徽
省“十佳律师”王艳等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影响、激励每一位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抓经费,建规范,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支持。规范化法律援助创建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有经费作支撑。2017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经费11万元,同级财政拨款18.5万元,全部用于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2018年,淮北市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23.5万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采取“一案一补,及时足额发放”的形式,市司法局多次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推进同级财政经费的拨付工作。逐月督查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台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做到专款专用。
四、抓制度,建长效,为法律援助提供管理规范。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总结,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律师值班制度》、《淮北市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流程》、《一次性告知制度》、《12348电话接听制度》、《来访接待制度》等十几项实用的制度,公开了法律援助业务流程,案件审查受理的依据和条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法律援助业务规范运行,阳光操作,实现了行政管理科学化,业务管理规范化。
五、抓宣传,建阵地,为法律援助提供舆论引导。法律援助相当于“法律低保”,保障城乡困难群体不会因经济问题而打不起官司。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力。通过“法韵淮北”的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淮北普法网等网络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07件,完成全年案件任务的109.17%,结案案件2326件,结案率达89.22%,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60件,占案件总数的32.98%,接待来访群众5398人次,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1218人次,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