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663作者: 韩艺 信息来源: 百善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3-21 |

近日,百善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疑难案件,不仅修复了彼此之间破碎的亲情,同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吴某与谢某系母子关系,多年前因家中宅基地发生纠纷,近段时间矛盾进一步激化,吴某再次和谢某发生争吵,1月18日上午,百善村中九队村民吴某家人来到百善司法所请求调解与谢某的土地纠纷。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书后,立刻组成调解小组,蔡跃文所长到百善村实地调查,并向村委干部和多位知情村民了解情况。
经过调查了解到,这块争议宅基地是由谢某、吴某、陈某等六人共同所有,现登记在谢某之子名下。吴某因年事已高,自丈夫去世以后,多年来一直由女儿赡养,宅基地也一直由儿子谢某使用,谢某儿媳将部分宅基地出售给同村的卜某,吴某要求谢某归还宅基地未果,遂多次发生冲突。在走访百善村中九队过程中,中九队证明,在2013年调整土地时,谢某及家人所有宅基地其中有吴某一部分。
百善司法所在征得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况下,1月23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百善司法所进行公开调解。 当天下午,纠纷双方当事人、百善村中九队村委干部、见证人等齐聚司法所。在所长蔡跃文的主持下,召开第一次调解会议。本次调解秉承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采取“民事破案”的手段还原事态真相。蔡所长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提出合理意见,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解双方不要伤了一家人和气,也不要让矛盾延续到下一代,通过三小时的耐心调解,吴某与谢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书。百善司法所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内容,双方矛盾得以缓和。
之后,蔡所长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就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将谢某提出的新意见传达给吴某。2月5日,百善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协议履行事宜召开第二次调解会议,蔡所长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双方要遵照签订的“调解协议”,诚实守信,大家互谅互让,和谐相处。经过又一轮的协商后,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就《调解协议》细节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此外再无其它纠纷。
在双方就协议履行事宜达成一致后,蔡所长迅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在得到镇党委领导肯定后,计划约定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签订《履行协议书》。3月11日, 百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及见证人,召开争议纠纷解决签字仪式,双方当事人领取调解协议书并
签字确认,吴某在收到谢某纠纷调解款后,现场出具收条,至此,一场历时多年的家庭宅基地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吴某由衷的说:“感谢镇调委会,化解了我家的宅基地的纠纷,解开了我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