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52作者: 孙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3-21 |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等,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送达难”成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难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案件质效的进一步提高。对此,烈山区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外出考察、广泛讨论等,制定实施了《诉讼文书集中送达工作规定》,以切实解决送达难题,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一是成立专业的送达部门。将繁琐细致的送达工作从审判部门剥离出来,实行专业化运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送达组,人员由组长、书记员、驾驶员若干人组成,负责全院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相关诉讼文书的集中送达。由一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干警担任组长,保证送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规定送达流程和方式。各审判部门先行电话联系受送达人,5日内因联系不到或拒绝来院领取文书等原因致使送达不能的,即可将文书交由送达组集中送达。送达组一般在一周内穷尽除公告之外的电子送达、邮寄、直接送达等各种方式进行送达,确有必要的以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以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将送达过程反馈相关部门,沟通后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
三是规范送达工作方法。各部门向送达组移交诉讼文书,送达组反馈送达结果,都要求进行登记做好交接工作。重新制作标准化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初次送达人员须要求当事人规范填写,并对送达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强调应当书面表示同意,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传真号、电子邮箱、微信号等内容,送达组通过本院统一对外公布的传真号、电子邮箱、微信号等进行电子送达。
四是做好与其他工作的对接。要求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与立案庭、审判团队联系,做到即时立案、即时分案、当场送达,对当事人切实提供方便、减少诉累。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和社会力量,加强与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要求基层组织协助送达,为做好送达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是强调不断学习提高。要求送达工作人员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送达工作相关法律规定,注重法律知识的更新、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实务技能的提高,确保依法高效完成送达任务。对于送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求送达组、各审判团队及时反馈交流,共同研究解决,不断总结提高,保证送达和各项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切实达到集中送达工作高效、集约、便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