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00作者: 朱培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布时间:2018-03-26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近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工作效能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综合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力求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履职能力,保持刻苦学习的钻研精神和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
二是继续加强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建设机制,深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机制,对可当场办理的援助案件做到全程引导,杜绝群众多跑或白跑的现象。同时建立上门预约申请机制,开通“农民工、老年人”绿色通道,做到规范操作步骤,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宣传。在辖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等醒目地方设置和悬挂法律援助宣传牌、标语;充分利用重大节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进敬老院、进学校等专项宣传活动;继续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援助告知单、连心卡、编印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宣传。目前,该中心共举行各种法律援助宣传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力地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四是严格开展法律援助质量监督。该中心围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效率和工作要求开展自我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援助对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办案律师是否存在其他收费、受援人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满意度测评情况、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情况、案件归档量、信息报送数等情况,通过问题的查找,大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