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98作者: 文/王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3-30 |
因突发重大变故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连预交的案件受理费都交不起怎么办?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一直着力完善案件受理费缓减免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单次就批准了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近13000元。
近日,烈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待一位当事人姚某,其丈夫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煤气中毒不幸死亡,且向雇主多次索赔协商无果,遂起诉到法院。立案庭干警接待了姚某并就所需相关诉讼材料进行了指导,根据其主张的赔偿数额需缴纳近13000元的诉讼费。在预交诉讼费时,姚某提出家庭困难,丈夫去世后便无经济来源,且还需抚养一个刚满四岁的孩子,确实交不起费用,打不起官司。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负责接待的干警立即指导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经院领导批示,开辟诉讼费“绿色通道”,同意缓交全部受理费,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充分保障了其诉权。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一直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推行诉讼费缓交免制度,确保困难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救济的及时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