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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工程政策实施,促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推进
浏览次数:1066作者: 华伯宇 闫栋   信息来源: 濉溪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30

 

为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促进社保兜底扶贫政策落实。濉溪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开展,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7958户,16836人。2018年第一季度累计救助50656人次,发放低保金及补贴1427万元,月人均实际补助标准282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64户,423人,其中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59户,144人。

二是及时拨付医疗救助与“351”健康脱贫资金。2018年第一季度共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275.47万元。其中拨付扶贫对象医疗救助资金224.73万元。

按照《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规定,贫困人口出院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县民政局根据医共体垫付的“351”健康脱贫兜底资金进行审核支付99.72万元。

三是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018年第一季度,全县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4917人,其中分散特困供养对象4292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25人,共发放生活费554.19万元、电费补贴83343.15元、春节慰问金89.1万元、敬老院春节慰问品629份,价值12.58万元。

四是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为妥善解决群众突发性、临时性遇到的困难。我县对临时生活救助的申请条件、审核标准以及审批方式进行了细化和创新,完善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第一季度临时救助234人次,发放救助金70.42万元。其中救助21户扶贫对象,发放5.2万元临时救助,解决了扶贫对象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五、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负担,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户殡葬支出,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以来,我县对8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死亡后在县殡仪馆火化的进行了减免火化和交通等费用4.6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