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54作者: 盛楠 信息来源: 烈山区检察院发布时间:2018-05-07 |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打造公正廉洁、作风过硬检察队伍,烈山区检察院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干警纪律意识,严肃工作作风,多措并举加强作风建设。
抓队伍,提高综合素质。烈山区检察院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塑造学习型检察官”为目标,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廉政知识和社会知识,着力增强广大干警纪律观念,坚持抓好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廉洁从检教育,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警示教育课等方式,积极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党纪检纪,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强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充实和完善了《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请销假考勤制度》、《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安全保卫和值班管理规定》、《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跟踪监督制度》、《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制度;二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来约束干警的规范行为。建立内部管理管理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意识,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从制度上保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纠四风,加强日常管理。该院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抓好政治学习,提高干警理论素养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以作风建设年为切入点,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排查活动”“作风问题大整顿自查自纠”、“践行121,我该怎么办”作风建设年主题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学习省、市相关违纪通报以及院内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等文件。结合省、市、区纪委最新案例通报,用好用活反面教材,以案释纪、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警、自醒意识。
重监督,加大督查力度。该院不断加强检务督查,规范干警日常工作行为,及时排查防控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八小时”之外监督管控,确保干警自身无违纪、身边无违纪。院纪检组在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落实监督措施,加强内部巡查监督。同时,每月围绕出勤、在岗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干警在岗情况进行巡查,巡查情况通报全院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的干警及时纠正、批评、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促进干警树立良好形象。
严问责,推动从严治检。为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该院严格执纪问责,结合专项检查,加强检察干警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一经查实,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抓常抓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