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动态 / 法院
执行做到双赢 老赖认罪伏法
浏览次数:1339作者: 赵威 任晓东   信息来源: 市法院发布时间:2018-05-08

近日,淮北中院刑庭审结赵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赵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偿还他人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共计1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某未主动履行。经原告申请,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赵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赵某某未主动履行,亦未报告财产状况,后经司法拘留后仍不执行,且转移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赵某某主动投案,其近亲属代为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赵某某上诉后,本院主审法官充分向其释明拒执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多次说理教育,赵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动撤回上诉,表示认罪服法。本案的审理,彰显了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反映了淮北两级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无禁区、无上限。

自省高院部署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淮北中院迅速部署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相关事宜,两级法院刑庭已审理、审结多起拒执犯罪案件,大力配合执行工作,齐心协力推进执行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