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255作者: 韩艺 信息来源: 百善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5-08 |


“同志,这里是司法所吗,俺们要申请调解”,2018年2月2日,一群老人情绪激动地聚集在百善司法所。蔡跃文所长热情接待了他们,安抚老人情绪,询问他们为何事而来,陈某等人称:他们都是龙桥村村民,因拆迁补偿费问题与大棚租户发生纠纷,一直协商未果,希望司法所能够介入调解,解决矛盾。
接待老人后司法所高度重视,蔡跃文所长邀请镇人大副主席谢鑫、镇包村干部丁浩来到龙桥村,现场调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查清事实。通过走访得知,2017年6月,淮北市S101线路改道,新修环城公路需要经过百善镇龙桥村,涉及该村8个大棚拆迁,附属物补偿费137万余元,但是盖大棚户与土地出租户之间因出租合同中涉及大棚拆迁补偿费的分摊问题存在争议,于是发生了11个土地出租户与8个大棚户之间强烈的利益冲突,针对合同中的分摊比例及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剑拔弩张,分歧较大,纠纷转移到镇里解决,矛盾升级,11家土地出租户情绪激动,遂来到司法所反映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蔡所长通过与镇领导会议研究,认真剖析问题症结所在后,多次深入龙桥村召开纠纷化解协调会议。同时结合《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双方很快就纠纷处理结果达成一致意见。意外的是,在签订协议之时,之前未参加调解的当事人突然出现,对分摊比例提出异议,导致协议签订暂时搁置。
为防止大棚拆迁补偿费领走后,问题更难解决,一方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冻结争议补偿金额,至此双方的矛盾化解一度陷入不可调和的地步。蔡所长多次协调双方提出的要求,并争取法院的支持,通过耐心真诚的努力,终于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于3月15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签字按印,握手言和。协议履行期间,又出现几次分歧,蔡所长多次从中斡旋,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达成“多少人达成协议就先履行多少人”共识,最后,采用“透竹竿式”的方法,于5月4日、5月7日全部将协议履行完毕,就此,一件群体性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将可能上访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5月7日,鞭炮齐鸣,等在门口的龙桥村村民陈某等人将一面“为政府分忧好公仆,为群众解难贴心人”的锦旗送到蔡所长手中,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近年来,百善司法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强化部门联合调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求做到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17年下半年至今,百善司法所协助镇政府处理“太阳岛工程款纠纷上访案”、“丁楼村鱼塘钓鱼触电死亡上访案”、“恒鑫苑小区执行异议上访案”、“禁烧巡逻摩托车致人死亡纠纷上访案”、“打捆合同纠纷上访案”、“叶刘湖村林权纠纷上访案”、“牧原养猪场吊车致人死亡纠纷上访案”、“刘X于宅基地纠纷上访案”、“谢X荣宅基地及赡养纠纷上访案”、“闫集村铁路扩线征地纠纷上访案”、“龙桥村S101线征地纠纷上访案”、“无名饭店诉苇波村餐饮纠纷上访案”等案件,及时化解一些重大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为“淮北市南部次中心”的建设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