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69作者: 安静 谢晓宾 信息来源: 杜集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5-18 |
杜集区人民法院自被确定为安徽省第二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主动转变审判理念,大胆探索创新,结合家事纠纷案件特点设立专门审判团队,在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制度等方面日臻完善,改革已初见成效。家事审判团队自运行以来,受理家事案件56件,已结42件,判决5件,调解或撤诉37件,调撤率高达88%。
专职团队营造特色审判。杜集区法院已组建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由民一庭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家事案件审理。完善家事法庭硬件设施,推广圆桌审判,对调解室进行“家庭化”布置,配备沙发、茶几等,并置备家事调解宣传短片播放设备等必要的宣传资料和宣传设施,创造良好的家事纠纷调解环境,弥补了传统的审判模式对家事案件特有的情感色彩和人伦特点重视不够的缺点。
注重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坚持“家事必调”,把调解作为优先结案和庭审前置程序,帮助当事人理顺情绪、跨越心理障碍、联络感情、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恢复亲情。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致电双方当事人,及时了解案情,剖析双方之间的矛盾焦点,针对当事人的不同情况,从多角度多层面多维度化解纠纷。
积极确立职权干预原则。针对家事案件常常会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特点,不拘泥于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对于案件审判过程中出现的一方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重要案件事实,当事人难于举证又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提供的线索,法官依职权积极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该出手就出手,在必要时积极介入纠纷,为家庭纠纷的妥当化解提供方案。
大力推广离婚证明书制度。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中涉及了诸多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个人隐私,如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在某些场合,为证明自己离婚的事实,当事人在向他人提供离婚法律文书的同时,也将个人隐私再次展示人前,造成了二次伤害。据此,杜集区法院发出离婚证明书,该证明书主要就是证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身份事实,保护了当事人隐私,彰显了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