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48作者: 蔡矿 王逸飞 信息来源: 杜集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5-23 |
5月18日上午9时,杜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是全市首例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的职务犯罪留置案件。杜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毅标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杜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天江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
鉴于该案证据较多,为提高诉讼效率,杜集区法院提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对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进行简要展示,以保证在庭审中公诉人能够有的放矢的进行举证,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无异议的证据进行简要举证,对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详细举证,并进行说明。庭审中,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节奏,被告人在庭审现场认罪悔罪,审理顺利进行。
法庭经审理查明:206年底至2017年,淮北市对龙山北路项目进行征迁,时任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办事处高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刘某某系工作组成员。在征迁过程中,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重复丈量面积、私自改动丈量图纸虚增面积、虚增门面房面积等手段,骗取征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49652.4元。
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交纳罚金,法庭在休庭合议后予以当庭宣判,依法判决刘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八万元。刘某某当庭认罪,并表示不上诉。
市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区三镇两办主要负责同志,区征迁工作相关人员,杜集区法院干警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