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29作者: 任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8-05-23 |
2018年5月18日,躲避半年一直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老赖”王某因为一条举报线索,被相山区执行局法官迅速找到并带回法院,而线索举报者获得执行悬赏金5000元。这是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通过执行悬赏制度找到的第18个失信被执行人。
王某,系淮北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原告安徽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北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协议书,原告承包被告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但是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被告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仅前期支付269万元,后续余款一直未支付。多次讨要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经相山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427077.20元。
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查找财产,但该公司确无可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但其一直与执行法官“躲猫猫”,拒绝配合执行。在与原告说明执行情况后,原告申请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提供确切线索的举报者奖赏5000元。5月2日,该悬赏公告发布后,仅半个月的时间就得到线索,找到了躲避已久的王某。在执行法官将王某带回法院后,王某认识到再无躲避可能的现实后,同意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财产抵偿给原告,案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