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48 信息来源: 相南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5-30 |
5月28日上午,相南街道综治办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长山路小学大门北侧的几间门面房前,门面房已腾空,长山路小学修建新的东围墙问题已基本解决,随时可以开工建设了,这是相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和淮北市公安局黎苑派出所的民警联合调解化解纠纷的成功案例。
近年来,长山路小学学区人口急增猛进,学校原有的教学场地已不能满足小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学校扩建迫在眉睫。长山路小学扩建不仅要征收学校西边的居民自建房,同时也要对学校东侧的几间门面房进行拆除,拉建新围墙。这几间门面房是在学校土地证范围内、学校自建的,未有取得产权,以前这几间门面每年能为学校带来些收益。从2017年9月份开始,学校就不再向这几间门面房的承租人收取租金,并告知承租人尽快搬迁,但直至今年5月上旬仍有两间门面房的承租人没有搬走,他们以种种理由拒不将房屋交出。
桓谭社区和相南街道调解委会调解员多次到现场进行调解、劝说,这两位承租人也口头表示尽快,但却一直拖延。在长山路小学报警的情况下,黎苑派出所的民警对这两间门面的承租人刘某某(刘某某承租后将北边一间转让给他人经营)进行依法传唤、留置,也未能将此纠纷及时化解。时间进入2018年5月,离长山路小学的计划开工扩建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学校就此事向相南司法所进行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通过诉讼途径以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承租户搬出时间较长,可以先通过多部门联合给承租人再做次工作,让其主动搬出,如不行的话再作下步打算。5月14日中午,由相南街道综治办牵头,由黎苑派出所、相南司法所和桓谭社区参加的大调解组织来到现场及刘某某家中,通过法律法规宣讲、动之以情、晓之以礼,在学校收取房租方面作出一定让步的情况下,承租人同意十日内搬走,交还房屋。在随后的几天里,据学校反映承租人的确在慢慢搬,在履行约定。
通过这次多单位的联合调解,也使我们认识到有时调解一起纠纷并非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需要多次沟通协商,甚至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仅凭社区的一两个专职调解员或者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许能化解一些简易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在一些涉及到经济利益巨大和社会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中,就需要调动各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去化解纠纷,使调解工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工作,发挥人民群众在调解中的积极性,真正把人民调解发展成为人民群众人人参与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