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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饮酒惹纠纷 法院执行显关怀
浏览次数:1255作者: 文/姚琪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6-05

伴随申请人李某夫妇和儿媳何某来到烈山法院在付款通知书上签名并捺印一系列行为的完成,预示一起同桌饮酒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纠纷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程某、陈某与案件死者李某原系朋友关系。2017年6月的一天,三人一起吃饭并饮酒,后又约着其他朋友一同去KTV唱歌,期间又有饮酒。唱歌结束后,李某在骑摩托回家过程中撞到道路防护栏,受伤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李某家人将同桌饮酒人程某、陈某诉至烈山法院,法院结合案情,酌定程某、陈某各赔偿李某家人3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陈某均未履行,李某家人无奈申请执行。

执行局人员受理本案后,约谈了李某家人。李某妻子何某向法院陈述,李某父母老年丧子,身体也不好,李某还有两个未满5岁的孩子,自己平时也只靠打工生活,收入微薄,整个家庭的生活因为李某的去世陷入了困境。了解到该案的特殊情况后,执行局人员立即通过各种途径寻找程某、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通过查询,陈某名下有一处房产,执行人员立即查封了该房产,并通知陈某。陈某来到法院后,得知房屋已被控,表示愿意支付该赔偿款。

 

虽然顺利找到陈某,但被执行人程某却无法联系,其名下也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局人员多次去程某居住的房屋寻找,终于在一天中午将程某找到。在程某表示无财产支付赔偿后,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程某家人得知其被拘留的情况后,立即联系法院,要求代程某支付该笔赔偿款。待两笔赔偿款均到账后,法院立即将案件款对李某家人予以发放。李某的家人拿到执行款后连声道谢。

执行过程中会碰到形形色色的案件,相信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人性化执行,才能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