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490作者: 江帆 信息来源: 杨庄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6-11 |
“感谢司法所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我以后一定会积极生活,回报社会。”6月6日,刑满释放人员蔡某在杨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下申请了低保补贴,内心充满感动。
蔡某5年前因盗窃罪被烈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因服刑过程中表现良好,被监狱两次减刑,于2018年5月29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立即到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据了解,服刑期间蔡某与妻子离异,母亲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还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儿子需要抚养,蔡某在出狱后面临着沉重的家庭负担。
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将蔡某的情况向镇民政办进行了如实反映,经民政办调查后,认定蔡某符合救助条件,将其纳入低保,解决最低生活补助。同时司法所也将蔡某纳入安置帮教对象,建立档案,帮其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近年来,杨庄司法所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工作,走实每一个步骤,抓好每一个环节,有效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