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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夫妻二人获刑
浏览次数:2024作者: 房静静 赵凯   信息来源: 杜集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8-06-21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张某、石某夫妻二人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6年2月,张某、石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肇事司机以及工作单位共支付各项赔偿款103万元,由张某、石某领取。因对孙女张甲抚养问题有争议,张某、石某未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儿媳任某、孙女张甲。后任某、张甲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石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还50万元。该判决生效后,张某、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张某、石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张某、石某履行判决内容,但张某、石某拒不履行,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石某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但鉴于案发后,张某、石某如实供述了全部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已退还被害人赔偿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张某、石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