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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经验丰富 申请人笑领执行款
浏览次数:1098作者: 文/卢天振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7-09

执行法官经验丰富 申请人笑领执行款.jpg

7月5日上午,当烈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中明把将近180万元的付款通知书交到申请执行人蒋某某手中时,蒋某某情不自禁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徐中明法官在办理蒋某某与宿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李某某、胡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多次通过总对总和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宿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李某某、胡某某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和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但除小额的银行存款外,未查询到其他财产信息。据了解,被执行人宿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在泗县属于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李某某和胡某某在当地也都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根据徐中明法官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判断,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不符合常规,徐法官初步推测,执行人很可能为躲避执行,在没列入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控系统的地方小银行进行了开户。

7月3日上午,徐中明法官带着书记员到宿州市银监局查询在泗县营业的地方村镇银行,发现泗县果然有两家注册泗县某某村镇银行。当再次回到到泗县进行查询时,发现了被执行人胡某某存在银行里近400万的存款,徐中明法官当即对胡某某帐户近180万元存款进行了划拨,及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案件也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