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烈山区
宋疃司法所三项创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
浏览次数:1212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7-17

为贯彻中央打黑除恶会议精神,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服从监管和在刑意识。宋疃司法所打破传统集中教育模式,创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模式。

一是联合派出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7月12号的集中教育会上,司法所长向社区服刑人员重申了社区矫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的具体规定以及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接着,派出所杨军副所长解读扫黑除恶工作精神,结合真实案例就涉黑涉恶问题进行重点宣讲,警示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杜绝发生涉黑恶问题,明确告知社区服刑人员远离黑恶势力,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应端正服刑态度,自觉服从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最后杨所长讲解了服刑人员违规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

二是让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汇报表现情况。改变以往的由司法工作人员讲解法律知识的模式,让社区矫正人员从认罪悔罪、学习法律、工作、家庭情感状况、生活、交友、债务纠纷、是否存在家庭重大变故等方面在集中教育会上发言,工作人员对汇报人的陈述进行记录,会后司法所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提出管教方案。切实使社区矫正人员从思想上悔过自新、从行动上改造自我,达到社区矫正的监管要求。

三是集中教育后进行考试。司法所统一出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根据考试成绩,有针对性提出矫正方案,防止服刑人员敷衍了事,有效提高其法律素质。确保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监管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