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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疃镇坚持“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缴
浏览次数:1482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08-16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近年来,宋疃镇发挥“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多举措化解陈年结案,缓解社会矛盾,维护一方稳定。

强化为民理念。组织综治、司法、信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以“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为主题,树立人民理念,树立爱民、为民、惠民的坚定信念。

多层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共同围绕信访调解工作,积极参与、指导化解纠纷和信访积案,服务社会稳定。

集中整治培训。对全镇人民调解员、综治司法协理员、信访信息员进行整治,对业务能力不强的,进行解聘;挑选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热情、能力强的充实到调解队伍上来;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他们化解纠纷的能力,共同引领信访调解进入新常态。

法援助力信访。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组织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定期到信访服务大厅开展涉及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拆迁赔偿、关爱老人妇女儿童、关爱留守儿童、助残、关爱农民工、法治宣讲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信访人提供高效便民法律援助。

加大宣传力度。三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信访和司法所工作职能,倡导 “遇事找法”的理念。让群众对“访调对接”机制有正确的认识,进而能够让群众的诉求在法治的轨道内解决。

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各村居调委会对辖区矛盾隐患进行排查,了解矛盾纠纷态势,对矛盾隐患实施动态、严格管理,集中精锐力量化解。及时疏导上访人的不良情绪,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从最基层预防和降低了信访事项的发生。

简化便民程序。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为切入点,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努力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简化法律续援助的手续,对于涉及老人、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的及时上门服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018年宋疃镇“访调对接”中心到目前为止共计接收各类信访法律援助咨询5件,调解信访隐患纠纷5件,化解社会矛盾,让信访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阳光、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