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883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09-10 |
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教育和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截止到9月2日,宋疃镇村(居)支部和村(居)委会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不少的村(居)委会的出现了新面孔。
为适应新时代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9月3日,宋疃镇召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教育工作会议,宋疃党政班子成员、宋疃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普法成员单位、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会议。会上,宋疃镇党委书记吴长伟作了《依法治理、廉政为民》的报告;镇纪委书记姚晓明对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治和廉政警示教育提出具体要求;最后与会人员观看法治教育片和廉政警示教育片。
与会人员重点学习了党内法规和<<宪法》。会议强调:村(居)书记一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积极推进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亲自传达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确保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在基础有效贯彻落实。二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组织分工责任。村委会主任负责行政工作,也承担全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协助村党支部的工作。三要严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纪律既是底线也是红线,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记在心上,要不触及法律法规的红线,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提升自身为群众干事的政治品格和精神境界。
此次活动让全镇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凝心聚力,奋勇争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